一、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户籍(暂住)所属社区进行失业登记后,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之内到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机构指定银行存折及复印件或卡及复印件; 三、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2年为3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足3年为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足5年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8年为15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8年不足10年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为24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四、失业保险有哪些待遇支出? 1、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当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确定。 2、领取期间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按月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人员在领取期间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生育补助金。 4、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5、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助。 6、自主创业成功并招用其他失业人员就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助。 7、国务院规定或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五、攀枝花市针对农村居民参加失业保险是如何规定的? 2012年6月起,我市为加快推进城乡统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全市实行了城乡统一失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无论招用农村户籍还是城镇户籍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一致。农村户籍和城镇户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其失业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一致。 六、什么情况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监禁或者劳动教养执行期间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为其介绍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区工作职责 1、负责失业保险待遇初审备案,上报初审资料。 2、负责开具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通知单》。 3、负责向失业人员提供待遇发放查询和失业保险相关政策解释。 咨询电话: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具体可咨询攀枝花市社保中心。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攀枝花市攀枝花大道中段225号附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