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生育补助金申领流程 【受理机构】:青岛社保局及各区社保机构 【咨询电话】:12333 申领标准:按生育诊疗费结算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申领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3、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 申领所需资料: 1、社保卡; 2、参保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 3、《结婚证》; 4、配偶户籍所在地出具无工作单位证明或失业证; 5、《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 6、《出生医学证明》; 7、男职工本人青岛银行账户(工商/建设/交通/中国银行均可); 8、分娩方式证明; 10、相关医学证明(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申领流程:职工于生育后次月1-15日携带上述材料前往青岛社保机构办理。 申领过程常见问题回答 一、情况是这样的,符合政策生二胎,女方无工作,男方单位足额缴纳生育保险,可否再领二胎的生育补助金? 【回答】:根据我市生育保险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第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第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如果男职工符合以上两个条件且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可以享受生育补助金。符合政策生育二胎可以领取生育补助金。 二、目前青岛男职工生育补助金标准是多少?如何申领? 【回答】:青岛男职工生育补助金按照生育保险办法确定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标准的50%计发。职工于生育后次月1-15日携带规定材料前往青岛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 三、本人已经连续缴纳生育保险5年,现老婆生育能否申领生育补助?申领需提供哪些资料? 【回答】:如配偶没有工作,属于计划内生育即可申领生育补助。申领时候需提供社保卡、参保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结婚证》、配偶户籍所在地出具无工作单位证明或失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男职工本人青岛银行账户、分娩方式证明、相关医学证明等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