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佳木斯市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及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哪些情形应当视同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哪些情形不属于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伤的。 申请的流程: (1)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附身份证明复印件); (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7)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具体可咨询佳木斯市社保中心。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 市政府一号办公楼 联系电话:0454-1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