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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社保查离退休工资,黑龙江养老保险退休工资
1. 黑龙江养老保险退休工资
黑龙江省的退休工资、是根据各地区平均工资计算的、43年工龄退休金要根据你在哪个地区、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计算公式、所以要看是黑龙江哪个地区的、才能计算出退休后拿多少钱。
2. 黑龙江养老保险退休工资为啥突然少了
辽宁省营口退休金每月18号发放,这个月因疾情原因12号就提前发放退休工资,
3. 黑龙江退休养老金
1、定额调整
是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2、挂钩调整
按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的方案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就增加2元。
按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的方案为:按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79%。3、倾斜调整
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方案:凡是年满70到79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80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调整方案:一类地区增加5元、二类地区增加/10元、三类地区增加15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调整方案:凡是属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能低于全省人均养老金水平。
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符合劳人险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老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
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符合劳人险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老人,每人每月增加20元。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不含符合劳人险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老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4. 黑龙江养老保险退休工资测算公式
现在已是2022年了,可是还有若干个省市还没有公布2021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至于是哪几个省市,大家都心知肚明,在这里就先不说了。
养老金计发基数,给大家一个最大的感觉就是高不可攀,不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远远低于养老金计发基数据,就是在职人员的工资也同样低于养老金计发基数,所以也就经常问养老金计发基数到底是什么,到底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说句实在话,还真不知道养老金计发基数是怎样计算出来的,为什么养老金计发基数能有这么高呢。
那么,养老金计发基数到底是什么呢,简单地说,就是社会平均工资或者全口径平均工资;要不然,就是综合各方面的数据,确定一个新的数据,这个数据围绕着社会平均工资或全口径平均工资转来转去,专门用于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计算,将其定为养老金计发基数。
养老金计发基数,是一个非常玄妙的数据,没有它,也就无法计算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决定基本养老金高低的三大核心因素之一,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与缴费指数是另外两个核心因素。
在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指数都相同的条件下,养老金计发基数越高,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就越高,基本养老金也就越高。
2021年北京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为10534元,2021年黑龙江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为5120元,北京比黑龙江高出105.7%。也就是说,假设养老保险的缴费指数都是最低标准的0.6,在黑龙江缴费满一年,可以带来40.86元的基础养老金;在北京缴费满一年,可以带来84.27元的基础养老金。
5. 黑龙江养老金平均工资
黑龙江养老保险缴费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和工作单位缴费的比例有所不同。其中,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为基数的20%;工作单位缴纳的比例为: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22%。
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养老保险:
缴纳养老保险只能选择省社平工资的60%或100%两档为缴费基数,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20%按月缴纳。
黑龙江去年社平工资为24376元,月社平工资2031.33元,养老保险个人交纳额为2031.33*20%=406.27元/月(按100%档次),或2031.33*60%*20%=243.76元/月(按60%档次)。
由工作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22%。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如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社平的60%,以上年社平60%为缴费基数;如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社平的300%,以上年社平300%为缴费基数。
提示
6. 黑龙江 退休工资
黑龙江省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社保:
1、缴纳养老保险只能选择省社平工资的60%或100%两档为缴费基数,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20%按月缴纳
黑龙江去年社平工资为24376元,月社平工资2031.33元,养老保险个人交纳额为2031.33*20%=406.27元/月(按100%档次),或2031.33*60%*20%=243.76元/月(按60%档次)
2、医保的缴费基数为当地社平工资(医保还没有全省统筹)的100%
以哈尔滨为例,医保个人缴纳比例为9.5%、6.5%、5%、2.5%四个档次
去年社平工资为2438.42元/月。如按9.5%比例缴纳,每月缴费额为2438.42*9.5%+5(大额医疗救助)=236.65元
有工作单位,由单位缴纳社保:
1、养老保险: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22%。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如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社平的60%,以上年社平60%为缴费基数;如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社平的300%,以上年社平300%为缴费基数。
2、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7.5%,大额医疗救助个人和单位各缴纳2.5元。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如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社平的100%(2438.42元),以上年社平100%为缴费基数。
每年交的钱都算个人账户吗,
肯定不是,因为社保是按统筹管理,只有个人缴纳的8%计入个人账户,其余的做为统筹划入养老保险基金。
中间停交补交可以吗?
可以,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不交养老保险。其余时间如果停交,之后需要补交,缴费必须连续。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5年,缴满15年未到退休年龄时,须交到退休时为止。
完全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的,可以只缴满15年不用再交。
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年(女)、30年(男),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中途退保或死亡钱如何退
这种情况,可以由继承人申请退出个人帐户部分。一般在几万元到几百元不等,取决于交纳时间段和交纳档次等(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内的资金)。
今年起至2005年末,哈市将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在22日召开的哈尔滨市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的。
个人缴费比例下调至8%企业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企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左右,目前高于20%的可暂维持不变。企业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都纳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全都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采取逐步做实、增加积累的办法。从2004年1月1日起,按5%起步做实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3.75个百分点,地方财政补助1.25个百分点。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参保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社会统筹基金与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别管理。社会统筹基金不能占用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上缴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个体业者自由职业者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20%
各类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要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履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今年起,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由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统一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统一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并按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5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系数调整为1.2%。
无力缴纳的城镇集体企业不再纳入统筹范围
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经当地政府认定,已经没有生产经营能力、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集体企业,不再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其已退休人员本人由民政部门按企业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费;没有达到退休年龄且有参保愿望的职工,可按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从当地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
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尚未参保的机关公务员的现行退休养老制度仍维持不变;全部由财政供款的事业单位,仍维持现行退休养老制度;已改制为企业的,从改制之日起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改制为企业前已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保持不变。
关于困难企业的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的支付
有困难的企业要本着劳动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分开处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好经济补偿、拖欠职工工资和集资款等债权债务问题。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依法由企业支付,对已实现再就业的国有困难企业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中央和地方政府给予必要和适当的补助。申请享受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政府补助的国有困难企业拟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员,应提供再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困难企业所需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的具体补助办法,执行省政府规定。
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偿还拖欠职工债务所需资金,可以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多渠道筹集。企业在试点期间不能落实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职工债务所需资金的,原则上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今后,哈尔滨市进城务工人员可以享受与城里人一样的医疗保险待遇。这是28日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哈尔滨市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下面简称《办法》)规定,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本市或外埠农业户口、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的来
哈进城务工人员都可参加医保。与已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参保手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到住所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以个人身份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员享受《办法》规定的相应待遇。本办法实施前与已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企业原参保模式为其补办参保手续。
个人参保有两种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市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缴费比例为9.5%(以今年为例:按社平工资月缴费应为110元),建立个人账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住院医疗费统筹人员,以市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可以选择缴费比例为5%或者2.5%的方式缴费。缴费比例为5%的(以今年为例:按社平工资月缴费额为58元),不建立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比例为2.5%的(以今年为例:按社平工资月缴费额为29元),不建立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医疗保险给付标准50%的待遇。
个人参保如何缴费呢?据了解,以个人身份参保的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参保登记后,须到指定银行储蓄网点建个人账户,预存3个月以上的医疗保险费。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每月从个人储蓄账户中划转。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费统筹的人员,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医疗费,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自次月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连续缴费未满12个月,期间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的,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办理变更手续后,从次月起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在退休时须按原缴费标准,以本市市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所差合计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自次月起享受相应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大额医疗救助金连续缴纳至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为止。
7. 黑龙江职工退休工资
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 X 缴费年限 X 1% =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2 X 缴费年限 X 1%
其中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分为0.6,1,3三个档次,要看自己单位或公司交了多少钱。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这个个人账户养老金就是我们每年自己承担的那8%的养老保险费用。
我们直接举个例子,假如职工老李在60岁时退休,交了15年社保,全省上年度在岗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缴费基准为3000元。
那么:
基础养老金
当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0.6的时候,基础养老金=(4000+4000*0.6)/2*15*1%=480元
当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1的时候,基础养老金=(4000+4000*1)/2*15*1%=600元
当个人平均缴费基数为3的时候,基础养老金=(4000+4000*3)/2*15*1%=1200元
8. 黑龙江养老保险退休工资计算方法
临近退休人员,都比较关心,自己退休以后,能领多少养老金。由于养老金计算比较复杂,影响因素有很多,所以他们经常会找人帮忙测算。今天,我带大家来测算一下:2023年退休,43年工龄,买断后按60%缴费,退休能领多少养老金?
一、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最近,有位粉丝给我留言,让帮忙算一下他的养老金。他的缴费情况如下:
1980年参加工作,2004年买断工龄。下岗以后,自己60%(下限)交社保,2023年刚好年满60岁。目前个人养老帐户累计储存额是7.3万元,累计43年工龄,在黑龙江省退休。
9. 黑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待遇
2021年黑龙江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是怎样计算的
2021年黑龙江退休人员的退休费计算规定为:
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发给1%。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l%
(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公式为: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职工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按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确定的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10. 黑龙江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多少
黑龙江省202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
1、定额调整
每人增加35元。去年的标准是40元,同比减少了5元。
2、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每满1年,增加1.6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体现长缴多得和社会激励,在全国属于略为偏低水平。
去年的标准分别是2元,同比减少了0.4元。工龄的单价缩水了。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和本人2020年12月底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比例增加0.97%。去年是0.79%,同比提高了0.18%。这一水平和其他地区横向比较,算低水平。
即便如此,在全国也属于低得很难看的数字了,低于1%全国罕见,对养老金水平偏高的退休人员不利,不足以体现多缴多得。
不过黑龙江与养老金水平挂钩的比例近年来有逐渐提高的趋势。试比较,2019年0.76%,2020年0.79%,2021年0.97%。
3、倾斜调整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五类特殊退休群体,额外增加养老金。调整水平和去年持平。
(1)向老革命倾斜
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1945年9月2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5年9月3日后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向老职工倾斜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向高龄老人倾斜
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按年龄分两档,额外增加养老。其中,年满70-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4)向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
一、二、三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元、10元、15元。
(5)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
执行兜底政策。确保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退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黑龙江省202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解读
一、特点
1、养老金水平偏低
今年黑龙江的养老金调整仍然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调整三部分。和其它大多数地区的调整方案相比,黑龙江养老金最大的特点是水平偏低。尤其是定额调整标准,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的标准,以及人均上涨金额,都排在全国最后几名。
2、倾斜调整有亮点
倾斜调整是黑龙江地方养老金政策的唯一亮点和骄傲。比较充分地体现了对老革命、老职工、普通高龄老人、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企退军转干部等五类特殊人群的人文关怀。
二、变化
和2020年的调整方案对比,今年养老金调整的变化可概括为“一增两降一持平”。
所谓“一增”:指与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的比例,和2020年相比,有所提高。
所谓“两降”:分别指定额调整标准、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与2020年相比,均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