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社保关于产检跟生育的规定,长沙社保关于产检跟生育的规定有关吗
1. 长沙社保关于产检跟生育的规定有关吗
2022年现在按照国家的规定,是不用了。
但是在2021年的时候,是必须要办理准生证的。
当然,你如果生孩子,还是要去社区报备的,这涉及到人口统计的问题。
报备之后,记得定期去医院产检,并且提前建立档案,有利于生孩子的时候住院,资料方便查阅。
2. 长沙社保在外地生孩子有生育津贴吗
参保人在定点医院住院分娩并办理社保结算,或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后,用人单位即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https://wssb.dgsi.gov.cn/)进行生育津贴申领。
具体流程:
1、输入单位账户和密码;
2、综合申报;
3、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4、生育网申银行账号维护(录入一次后长期有效);
5、生育津贴网上申报;
6、阅读生育津贴网上申报须知;
7、选择未核算记录;
8、核算;
9、选择已核算记录;
10、提交审核;
11、社保经办机构将在单位提交审核后的30天内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计发生育津贴。
3. 长沙生育险产检能报销吗
可以,长沙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异地生育可以回长沙进行报销。要求: 1、参保女职工怀孕20周后至分娩前,应在异地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中任选一家作为本人妊娠诊断、检查和分娩的定点医疗机构(选定的异地分娩医院需为当地生育保险协议医院)。 2、参保人员在异地生育后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提供相关资料到长沙市医保局或各区医保局进行生育医疗费用及产前门诊费用报销。
4. 长沙社保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
本地生育(含长、望、浏、宁地区):
(1)怀孕20周后至生产前的产前门诊费用为600元,参保人员须在备案登记的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进行产检,检查费用直接在该医疗机构结算。
(2)怀孕28周后的围产期疾病治疗、住院分娩,所发生的费用按本统筹地区统筹支付标准予以报销,参保人员须在选定的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进行分娩,费用直接在该医疗机构结算。
2.异地生育(长、望、浏、宁以外地区)
(1)办理程序:参保人员填写《长沙市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情况登记表》,由单位签字盖章、异地分娩医院(选定的异地分娩医院需为当地生育保险协议医院)的医保科签字盖章、异地医保经办机构签字盖章,并在分娩前由单位社保专干持《登记表》及社会保障卡、生育证到长沙市医保局或各区医保局进行备案登记。生育入院前完成异地备案手续方可享受生育待遇。参保人员在异地生育后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提供相关资料到长沙市医保局或各区医保局进行生育医疗费用及产前门诊费用报销。
(2)办理时限:备案登记时间为女职工怀孕20周后至分娩前;费用报销时间为自分娩之日至所有产假(含国家规定的产假和2016年《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增加的60天产假)期满后3个月内,每周二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3)报销所需资料:《长沙市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情况登记表》、社会保障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诊断证明、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住院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汇总清单(盖章)、产前检查门诊发票。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社会保障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均可)。
3.终止妊娠及计生手术等费用报销
(1)本地终止妊娠或计生手术:参保女职工终止妊娠、计生手术、计生手术并发症的治疗、围产期疾病的治疗,须带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妊娠时间大于14周的需提供生育证)到本统筹地区任一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保科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后方可享受生育待遇。终止妊娠、计生手术、计生手术并发症的治疗,须在参保人员选定的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直接在医疗机构结算。
(2)异地终止妊娠或计生手术:异地终止妊娠需是提前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填写《长沙市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情况登记表》,分别由单位、异地终止妊娠医院的医保科、异地医保经办机构签字盖章,并在终止妊娠前由单位社保专干持《登记表》及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到区医保局进行备案登记(妊娠时间大于14周的需提供生育证),完成备案后方可享受异地终止妊娠待遇。完成终止妊娠手术后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之后凭相关资料到长沙市医保局或各区医保局进行费用报销。
(3)办理时限为终止妊娠之日至产假期满后3个月内,办理时间为每周二;
(4)报销所需资料为:《长沙市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情况登记表》、社会保障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妊娠14周以上提供)、原始发票、诊断证明书、妊娠B超单、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及汇总明细清单、长沙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社保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妊娠14周以上提供)需提供原件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均可)。
5. 长沙市医保产检报销吗
带上产检发票去所在医院医保科办理报销600元
6. 长沙社保关于产检跟生育的规定有关吗怎么报销
首先, 你购买当地社保达到一定条件, 并且办理了定点医院 ,凭借就医凭证去医院产检可以享受报销。
2,报销下来的费用就是抵休产假的工资的。如果企业在你休产假期间给你发工资了, 那最后报销下来的费用,企业是可以扣除在你产假期间所发的工资,生育部分才给你。3、 最主要的一条 你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准生证,并且社保达到当地的年限要求,而且生育的时候是在保状态。否则,一律享受不了。广州政方为你解答。
7. 长沙社保 生育 产检
长沙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门诊产前检查报销标准:500元,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
二、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报销标准
1.顺产: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2.助娩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
8. 长沙市职工医保生育可以报多少
怀孕20周至分娩前需完成登记备案
目前长沙市已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长沙准妈妈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参保人员按规定参加了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属于合法生育;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基金支付部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计算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欠缴费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长沙本地准妈妈申请生育保险,满足参保条件下,需要在怀孕20周至分娩前,完成登记备案手续;实行节育及计生手术的参保人员须在治疗前完成登记备案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将会影响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生育生产登记备案需: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生育服务证(生育证);节育及计生手术需: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结婚证。
孕20周至分娩前,产前检查费用按人头付费,单胎妊娠门诊检查费报销600元,多胎妊娠门诊检查费报销700元。生育生产及妊娠期疾病费用按本统筹地区统筹支付项目及支付标准予以报销。节育及计生手术费用按本统筹地区统筹支付项目及支付标准予以报销,一个保险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终止妊娠的费用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除危急重症者抢救除外,在本地非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不予支付。
长沙市异地生育备案已取消
目前,长沙市已取消异地生育备案,但就诊医院须为就医地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在非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危急重症者抢救除外)。异地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政策与本地报销政策一致。
申请异地生育保险的参保人,自分娩出院后即可申请。正常生产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住院病案首页、疾病诊断证明/出院记录、住院费用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汇总清单、产前检查门诊发票(限检查/化验费用)、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连缴生育保险10个月可领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产或终止妊娠后即可申领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按月发放。
对于产假的享受标准,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含60天奖励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末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含断缴3个月以内补缴到账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工资收入证明的)生产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断缴超过3个月补缴到账的,从到账之日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参保未满10个月早产,但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办理转移续接后,生育保险实际缴费时限可合并计算。
男职工也能享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男职工的配偶合法生育且未参加生育保险,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人均生育医疗费用的50%。但参保人员(或其配偶)已在基本医疗保险核报生育医疗费用补助的,不得重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含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延伸】
生育津贴这样申领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自参保人配偶分娩出院后即可申请,工作日办理。
需要的资料:(1)正常生育生产:《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社会保障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2)节育及计生手术:《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社会保障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妊娠14周以上提供)、出院记录/诊断证明、妊娠B超单;
(3)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申领表》、社会保障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住院原始发票、银行账号。由参保单位出具的资料需加盖参保单位公章,由医院出具的资料需加盖医院公章。
9. 湖南省生育保险及产假
湖南地区产假是98天(全国性规定)+60天(湖南地方规定),合计158天。
法律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一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