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以及《石嘴山市统计局数据资料告知函》关于2012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数据,现将石嘴山市201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和缴存比例通知如下: 2013年度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在岗职工),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不得超过2012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520元的三倍,即10560元。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最高月缴存总额不超过2534元;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 执行年度: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相关:石嘴山公积金查询 五险一金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