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住房公积金新旧信息系统转换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双贯标”工作任务,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G系统)顺利上线,鉴于数转公司、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下称受托银行)和我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财务管理核算的实际需要,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新旧信息系统转换期间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暂停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有关问题 ㈠各受托银行将于2019年1月21日起暂停办理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住房公积金业务重新开办时间另行通知。 ㈡请各缴存单位及时办理本月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确保连续缴存,以免影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㈢对于我中心已审批通过的提取、缴存业务,请在2019年1月20日前及时到缴存银行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该业务需重新申请办理。 ㈣暂停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期间,不划扣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住房公积金业务恢复办理后再进行补扣,由此造成的延迟还款不作为贷款逾期的不良征信记录。 ㈤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期间,因公积金自动划转业务亦受影响,请各公积金贷款职工备足还款资金存放到自己的还款账户中,以避免对贷款职工个人信用产生不利影响。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账户规范设立有关问题 按照住建部实施住房公积金“双贯标”管理工作的要求,每个住房公积金归集受托银行(下称归集银行)只能设立一个归集业务银行账户,因此必须对我市归集银行的归集业务银行账户(下称归集银行账户)设立予以规范,即对各行在非中心城区的归集银行账户予以撤销。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后,归集银行一切资金收支业务使用的归集银行账户将规范为唯一归集银行账户。具体使用账户情况如下: (一)建行归集业务中心城区的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汕头协华支行 账户名称: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账号: (二)工行归集业务中心城区的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账号: (三)中行归集业务中心城区的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账号: (四)农行归集业务中心城区的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账号:44100 (五)交行归集业务中心城区的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汕头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账号:4 三、业务咨询电话如下: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 特此通告,同时衷心感谢您对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的理解和支持。如有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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