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商业贷款转公积金等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统一全市公积金贷款政策及流程,优化贷款资产质量,提升贷款服务效能,经研究,对“商转公”及“逾期扣划”流程进行规范和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商转公条件 1.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是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而未能及时转贷的职工,领取所购房产权证后,商品房产权证日期在3年以内的,二手房产权证日期在1年以内的,可以申请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取得房产证时间,以房产管理部门发证的日期为准; 2.借款人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具备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且用贷款所购房进行抵押。 (二)商转公金额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金额为借款人商业贷款余额,但不能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三)商转公业务流程 1.各银行将借款人贷款申请资料报公积金中心审批; 2.各银行根据公积金中心审批结果,开具“镇江市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 3.各银行将“镇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镇江市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等贷款资料送至产权交易所,办理银行抵押权利注销及公积金中心权利抵押登记; 4.银行抵押权利注销及公积金中心权利抵押登记办理完毕,各银行应将公积金贷款金额划入借款人商业贷款还款账户,专项用于归还商业贷款; 5.为减少商转公银行风险,公积金中心将对此类贷款优先审批发放; 6.各银行将公积金中心他项权证入库保管,及时整理公积金贷款档案,按要求送至公积金中心。 二、逾期贷款自动扣款流程 (一)扣款方式 1.已签订2014年新版借款合同经催收无效产生贷款逾期一期(含)以上的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由各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每月从上述扣款对象公积金账户上扣款用于偿还逾期贷款。 2.签订旧版借款合同经催收无效产生贷款逾期一期(含)以上的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需到贷款银行签订“逾期贷款自动扣划补充协议”(见附件),由贷款银行在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扫描录入后,各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每月从上述扣款对象公积金账户上扣款。 (二)扣款时间 各级公积金管理机构贷款管理部门应于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从上述扣款对象公积金账户上扣款用于偿还逾期贷款。 (三)扣款金额 1.逾期贷款自动扣款的金额为借款人当期逾期金额(含本金、利息、罚息); 2.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大于或等于当期逾期金额。 三、请各公积金受委托银行、各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均按本流程执行。
附件:逾期贷款自动扣划补充协议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5月12日
附件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逾期自动扣划补充协议
借款人: 您合同号: 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如违约还款一期(含一期)以上的,公积金中心将从您本人及配偶(共同还款人)公积金账户扣款用于偿还贷款逾期。
借款人签字: 联系电话: 配偶(共同还款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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