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统计局昨天统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了上海市2009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2009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42789元,月平均工资为3566元,比上年增长8.3%。 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是跟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的,即当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其数值根据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先进到角再进到元。据此,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0698元,下限为2140元。 但是,2009年,市人保局调整生育妇女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生育生活津贴不跟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1号令),本市生育妇女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不再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现确定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为289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