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2008年度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和最低缴存额的计算方法》。这个标准适用于2008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年度,即2008年7月份至2009年6月份。 个人最高缴存2361元 据介绍,最高缴存额的计算公式为: 最高缴存额(单位缴存部分)=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倍)×(最高缴存比例); 最高缴存额(个人缴存部分)=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倍)×(最高缴存比例)。 根据市统计资料,2007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28330元,月均为2360.83元(四舍五入可为2361元),即: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2361元×5(倍)×20%×2=4722元。 根据上述公式,单位缴存部分最高为2361元、个人缴存部分最高为2361元,合计为4722元。 最低缴存限额为141.66元 据介绍,最低缴存额的计算公式: 最低缴存限额(单位缴存部分)=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最低缴存比例)。 最低缴存额(个人缴存部分)=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最低缴存比例)。 根据市统计资料,2007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28330元,月均为2360.83元(四舍五入可为2361元),即: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限额=2361元×60%×5%×2=141.66元。 根据上述公式,单位缴存部分最低为70.83元、个人缴存部分最低为:70.83元,合计为141.66元(四舍五入可为142元)。 ■温馨提示 提示1:最低限额只适用于计缴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职工;职工计缴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缴存比例低于最低限额的,应按最低限额缴存。 提示2:低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及工资基数会影响到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抵押贷款额度的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