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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社保基数调整,江苏社保基数
1. 2018年江苏社保基数
江苏省人社厅发布2013年度社会保险基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限按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12820元,下限按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为2564元。
针对低收入群体,对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月缴费工资下限按不低于2299元确定;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地区,月缴费工资下限按不低于2025元确定。各地参保人员2013年度缴费工资的上下限由各辖市确定,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是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由各辖市确定。
2. 江苏最新社保基数
一、2012年度(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2880元,下限为2025元。上限按年度内累计月平均计算。
二、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2012年度缴费基数一档为24637元、二档为27374元、三档为31667元、四档为35890元、五档为40505元、六档为45987元。
三、2012年度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为每月5970元。
3. 江苏社保缴费基数2018
1.社会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
失业保险:从8月1日至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比例从1%下降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4. 江苏省历年社保基数
江苏省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比去年提高4.9%
一、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974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82344元(6862元/月)。
二、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800元执行。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800元执行。
5. 2018年江苏社保基数是多少
江苏省发布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比去年提高4.9%
江苏省发布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一、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974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82344元(6862元/月)。
二、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800元执行。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800元执行。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974元,与去年7602元相比提高了4.9%;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6862元/月,与去年6445元相比提高了4.5%。
6. 江苏省社保基数2018
计算标准为:2021年上半年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档和最高档分别为江苏省2019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和300%,也就是分别为3368元/月和16840元/月;下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档和最高档分别为江苏省2020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和300%,也就是分别为3800元/月和19000元/月。
7. 2018年江苏社保基数表
2020年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规定: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368元执行。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368元执行。
此外:
江苏省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免征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雇主缴费(不含应由个人缴费部分)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
减半征收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对5、6月份已征收的三项社会保险费,重新核定参保单位应缴纳额,准确确定减免部分金额。对已征收的减免部分金额,优先办理退费。职工医疗保险减半征收政策执行到2020年6月底,符合条件的设区市可从2020年7月起按规定程序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大型企业等减半征收的参保单位,在享受减半政策后本年度内缴费仍有困难的,可继续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且缓缴期截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8. 2018年江苏社保缴费基数
2021年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通常是按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近期江苏省医保局和财政厅已经公布了2021年上半年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指出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江苏省基本医保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933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月。
通常,单位会根据职工的基本工资确定社保缴费基数,但不管工资的高与低,都不能超过社保规定的上下限标准,也就是即使职工工资低于3368元/月,公司也必须按3368元为基数帮职工交社保。
2021年江苏省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为0.3%;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0.08%-0.76%),个人不缴纳;
9. 江苏 社保基数
以徐州为例。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后企业每人每月最低缴纳社会保险费(五险)928元,职工个人每月最低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328元。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最低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969元。 按照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规定:2018年7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9935元执行,下限按3125元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上限按19935元执行,下限按3360元执行。
10. 江苏省最新社保基数
2018年苏州社保缴费基数如下:
一、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030元,上限为21963元。
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补充大病公司不缴,个人缴5元。
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设有18档,最低为2900元,最高不超过21900元。
①缴费基数2900元,缴费金额580元。
②缴费基数3100元,缴费金额620元。
③缴费基数3300元,缴费金额660元。
④缴费基数3500元,缴费金额700元。
⑤缴费基数3800元,缴费金额760元。……
2、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1900元。
社保缴费比例: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10%,补充医疗1%,大额医疗5元/月。
11. 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社保比例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联合发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明确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