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社保缴存上限,杭州市社保公积金上限
1. 杭州市社保公积金上限
缴存基数设定上限和下限,上限为杭州市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4311元;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201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2.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上限
800属于较低了。杭州市公积金是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5~12%的缴费比例,单位和个人缴相同的金额。如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合计交800,缴费比例按12%计,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是3334元。2022年7月1日开始,杭州市封顶公积金可达到8802元,去年封顶是7698元。
3. 杭州社保公积金基数上限
自2021年7月1日起,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2021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按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20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32077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即杭州市区下限为2010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限为166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执行相同缴存比例。
4. 杭州社保公积金上下限
五险一金交多少=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为是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有些地区缴费基数下限以上年度最底工资为标准。
杭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杭州市主城区会根据浙江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进行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浙江省统计局公布的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099元。
2019年杭州主城区五险一金最低标准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按照3054.95 元做为最低缴费基数,公积金按照2010.00 元做为最低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个人:3054.95×8%=244.40元;单位:3054.95×14%=427.69元。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个人:3054.95×2%=61.10元;单位:3054.95×10.5%=320.77元。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个人:3054.95×0.5%=15.27元;单位:3054.95×0.5%=15.27元。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金额:个人:不用交;单位:根据行业确定。
生育保险最低缴费金额:个人:不用交;单位:3054.95×1.2%=36.66元。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个人:2010×12%=241元;单位:2010×12%=241元。
个人五险一金最低缴费金额=244.4+61.1+15.27+241=561.77元
单位五险一金最低缴费金额=427.69+320.77+15.27+36.66+241+6.11+45.82=1093.32元
5.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
2019年7月按新公积金上限(25950)新增的人员如涉及补缴的(例如,2019年7月新增,起参日期为2019年5月),补缴基数采用原基数上限(24311)进行补缴。
7月20日后办理年调的,将从7月开始补缴差额部分。
自2019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8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
6. 杭州市社保公积金上限是多少
缴存基数上限为17302元,缴存比例为12%(缴存单位因严重亏损等原因低于12%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按规定程序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各缴存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和柜面申报两种渠道办理年度调整业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7. 杭州每月公积金上限
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情况如下:
1、职工本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
2、具体可贷额度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标准、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3、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公积金贷款一致。
4、职工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15倍计算,计算结果取千位整数,计算结果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8. 杭州社保公积金上限
自2020年7月1日起,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9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2020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按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的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19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29335元;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即杭州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富阳区下限为2010元,临安区下限为1800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限为1660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高于上限且不低于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