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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武汉社保缴费基数表

2026-01-03 11:40:36

1. 2016年武汉社保缴费基数表

其中,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6463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292.6元、失业保险费77.56元。

  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9389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524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878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85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292.6元、失业保险费77.56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775.6元、失业保险费46.54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17元、失业保险费31.02元。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55.1元、失业保险费5.17元。

2. 2016年武汉市社保缴费基数

武汉养老金计算方法

每月到手的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

(1)月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所有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余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举个例子:陈某,男,武汉人。2016年满60岁退休,退休前他刚好交了15年的社保,共缴费119340元,其中个人账户的余额是:47736元。而武汉市2016年所有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708元,他在武汉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了60%作为缴费基数,所以他第一次领到的养老金是:

月基础养老金:4708+4708×0.6)÷2×15%=564.96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47736÷139=343.42元

合计:564.96元+343.42元=908.38元

根据2016年武汉市人均预期寿命(78岁),假设60岁的陈某还能领养老金18年,领取的时长是:18×12个月=216个月。那么,陈某退休后20年内,总共能领取的养老金总额是:908.38×216=195108.48元

(注:举例仅供参考,每个人的养老金根据当地工资水平、缴费年限、缴费档次的不同,而不一样。)

武汉养老金领取标准

武汉养老保险每月数额: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终身支付。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44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领取办理指南: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每月20日前,当月年满60周岁参保人员携带户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社区工作人员,由社区工作人员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登记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待遇部门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后打印《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参保人持《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及时到发放银行办理开户业务。

3. 2017年武汉社保缴费基数表

一档:每月缴费基数2697元,缴费比例20%,单月缴费金额539.4元,全年缴费金额6472.8元、

二档:每月缴费基数3464元,缴费比例20%,单月缴费金额692.8元,全年缴费金额8313.6元。

三档:每月缴费基数4041元,缴费比例20%,单月缴费金额808.2元,全年缴费金额9698.4元。

四档:每月缴费基数4618元,缴费比例20%,单月缴费金额923.6元,全年缴费金额11083.2元。

五档:每月缴费基数5196元,缴费比例20%,单月缴费金额1039.2元,全年缴费金额12470.4元。

六档:每月缴费基数5773元,缴费比例20%,单月缴费金额1154.6元,全年缴费金额13855.2元。

七档:每月缴费基数8659元,缴费比例20%,单月缴费金额1731.8元,全年缴费金额20781.6元。

八档:每月缴费基数11545元,缴费比例20%,单月缴费金额2309元,全年缴费金额27708元。

九档:每月缴费基数14431元,缴费比例20%,单月缴费金额2886.2元,全年缴费金额34634.4元。

十档:每月缴费基数17317元,缴费比例20%,单月缴费金额3463.4元,全年缴费金额41560.8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4. 2017年武汉市社保缴费基数

2021年武汉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3740元。以下是武汉2021年武汉职工社保缴费标准

先来看看社保的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6%,职工缴纳8%;

基本医保:单位缴纳8%,职工缴纳2%+7元大病医保;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7%,职工不需要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1%-0.95%,职工不需要缴纳;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7%,职工缴纳0.3%。

2021年武汉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最新标准为:3740元-18669元,和上一年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则是根据上年度平均工资确定,但不能超过上下限标准。因此2021年武汉职工社保每月最低缴费标准为385.22元+7元。

5. 2018年武汉市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在灵活就业窗口参保,只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两项社保费。每年7月1日,社保缴费标准依据上一年度武汉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化进行调整。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岗平工资的50%、60%、80%确定为3个档次。  2014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第一档,由去年的380.36元/月,上调至447.88元/月;第二档,由去年的456.44元/月,上调至537.46元/月;第三档,由去年的608.58元/月,上调至716.60元/月。医保缴费标准:由去年的169.14元/月,上调到238.65元/月。这是自2011年以来我市首次上调医保缴费标准。  照此计算,7月份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总额,最低要缴686.53元/月,最高要缴955.25元/月,比6月份分别多缴137.03元、177.53元。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6. 2018年武汉社保缴费基数表

从汉市人社局发布的文件上可以看到,武汉市2018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9921元,下限为3399.60元,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的缴费基数就是采用此标准。2018.07-2019.06年度武汉市最低社保缴纳标准2018.07-2019.06年度武汉市最高社保缴纳标准根据以上两个图表的显示,2018年度武汉市职工社保最低缴纳标准为1338.97元,其中单位部分承担981.81元,个人部分承担357.16元;2018年度武汉市职工社保最高缴纳标准为7812.05元,其中单位部分承担5753.19元,个人部分承担2058.86元。扩展资料: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5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我省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4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期限为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二、市本级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缴费费率基础上下调50%。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2017年底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缴费费率基础上下调5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缴费费率基础上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7(含)个月以内的,暂不下调工伤保险费率。下调费率期间,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达到可支付月数在17(含)个月以内的,停止下调。三、下调费率期间,暂停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武汉:9月1日起办医保找税务局 每人每年220元

7. 武汉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一览表

2020年武汉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是根据所在地区上一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来确定。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2020年武汉市在岗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没有进行调整,依旧与2019年保持一致,其中社保缴费上限为18699元,社保缴费下限为3739.8元。

8. 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表

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南阳市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按全省统一标准执行,上限为14925元/月,下限为2745元/月(其中邓州市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2693元/月)。2021缴费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原则上按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

  《通知》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规定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可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对在2020年7至12月份自愿缓缴的月度可于2021年12月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按2020缴费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补缴不加收滞纳金。2021年新参保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补缴2020年1月至12月的社会保险费,但不得以事后补缴2020年以前社会保险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由个人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此外,参保单位补缴2020年2月至12月期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时,在确定其应缴费额时,可根据费款所属月份、单位类型等具体情况,按照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规定执行。各地要督促缓缴单位做好缓缴期满后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工作。缓缴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的,从缓缴期满次月起,纳入正常的欠费管理。因调整参保单位划型类型对其单位缴费部分予以补收的,不计征滞纳金。

9. 2016年武汉社保缴费基数表格

2021年度武汉市职工社保最低缴纳标准为1351.16元,其中企业部分为958.94元,个人部分为392.22元,整体比上年度的最低标准1351.09元多7分钱,可以说同去年持平。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最低标准为1128.98元,比上年度1128.94元多4分钱,几乎也没什么变化。总的来说,2021年度社保基数调整变化不大,几乎可以忽略。

10. 2016年武汉社保缴费基数表图片

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一般都是按照一定的规定比例进行缴纳,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比例缴纳,不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也不相同,这是因为住房公积金与规定缴纳比例和个人工资有关。

例如单位规定缴纳比例是最高缴纳比例12%,但是不同的职工,工资不一样,所以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一样。

目前根据国家最新规定,单位最高缴纳比例不得超过12%。根据《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的文件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是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三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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