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网小编介绍,目前泉州市规定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种类总共有14种: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离(退)休; 4.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户口或劳动关系迁出设区市的;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出境定居; 8.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9.调到省外工作; 10.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11.遭受台风、暴雨、泥石流、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或因突发事件造成房屋毁损,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2.【大病提取公积金】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发生《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甲类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所列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3.房租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30%; 14.农民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回原籍务农,并且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可以提取其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缴存余额。 以上是关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公积金知识介绍,如有疑问,可向泉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也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查询泉州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以及办事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