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再次出现调整。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9月5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公积金提取及信贷政策的批复》,决定8月1日起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及信贷政策进行部分调整,执行期限1年。据悉,目前,该批复已经下发至各大银行并开始执行。 符合首次购买改善性住房规定按首套房认定 新规规定,对符合首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家庭按首套房认定,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金额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金额30万元,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 此前政策规定,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或是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 新规称,首次购买改善性住房是指职工家庭现仅拥有一套住房(不包括自建房、房改房、继承房、征迁安置房和已偿清贷款的二手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我市平均水平(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现行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5.41平方米)。 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 新规规定,不限定职工贷款次数,职工偿清购房贷款后,若该家庭名下无住房或仅拥有一套住房(不包括自建房、房改房、继承房、征迁安置房和已偿清贷款的二手住房),且面积低于人均住房面积,购买改善性普通住房,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及提取公积金按首套房、首次公积金贷款认定,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金额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金额30万元,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 公积金可追加购房首付款 此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全省范围内异地购买首套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追加首付款。 例如,在漳州市范围内购买首套房可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在漳州市范围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 -记者洪跃辉 相关新闻》》》 漳州银行房贷政策未见调整 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变化,漳州各大银行的房贷政策岿然不动。近日,微信朋友圈上,关于“招行、农行取消限贷”的消息传得十分火热。不过,记者实地走访市区多家银行网点发现,目前各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政策未见一丝松动。 消息称,招行将推出房贷利率打折优惠,购房人在本次贷款前,即使名下已有房产,只要之前贷款已全部结清,此次就可按首套房办理。市区招商银行一网点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该行并没有接到过相关通知文件,现行贷款政策仍按照银监局、总行的规定执行,并未听说将要发生调整。 而农行则传出“凡名下无贷款余额(即之前所贷房款已还清)者,即可享受首套房按揭政策,首付最低30%。”对此,农行一网点人员也回复“没有的事”。随后,记者走访中行、光大、建行等其他银行网点了解到,目前房贷政策仍按照总行、银监会要求执行的“认房又认贷”政策。“如果名下有房产,那么不管贷款是否结清,再买都算二套房。”中行漳州分行信贷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说。 据了解,目前漳州辖区大部分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区间一般在基准利率上浮15%左右,而首付比例至少30%。二套房贷利率方面,大部分银行则要上浮15%到20%,首付比例至少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