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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和续约合同

我是07年7月30号进入该公司的,签订的2年合同,今年7月29号合同结束。得知从08年7月1号开始,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我们公司一直没有为我缴纳。今年6月份
我是07年7月30号进入该公司的,签订的2年合同,今年7月29号合同结束。得知从08年7月1号开始,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我们公司一直没有为我缴纳。今年6月份给公司提出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要求。但是公司一直在拖,说需要时间,上面领导还在讨论,没有得出结论。 7月28号,给公司提出续签合同的事。公司给出的续约合同条件是维持原有工资,一分钱都不加。(公司在一个月以前询问过我,是否愿意续签合同。我的回答是愿意。但是并没有给我说明续签新合同的任何条件和待遇问题。补充一点:我们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满两年涨一次工资,幅度大概是在8%至15%左右。在公司工作的2年期间。我从未加过工资。我相信这样的情况应该没有谁会愿意续签合同吧。) 由于公司一直未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且新的合同上也不愿意为我加薪。所以我不同意续签合同。 在公司工作合同到期之后,公司拒绝为员工续签合同。那么公司是要按工作年限做出赔偿的。 我这种情况。能够得到赔偿吗?我离开该公司后,公司应当为我补缴从2008年7月1号开始到现在的住房公积金吗? 希望得到各位律师的帮助,请给出稍微详细一点的答复。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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