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7月1日入职一家单位,根据最新的《2009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http://www.bjgjj.gov.cn/xwdt/200904/t_2598.html)应统一为12%。但单位却只给我上了10%,这合法吗?另外公司应以工资的12%比例缓存,但公司却给我以试用期的工资做为缴存基数,这合法吗? 恳请好心的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
我是2009年7月1日入职一家单位,根据最新的《2009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http://www.bjgjj.gov.cn/xwdt/200904/t_2598.html)应统一为12%。但单位却只给我上了10%,这合法吗?另外公司应以工资的12%比例缓存,但公司却给我以试用期的工资做为缴存基数,这合法吗? 恳请好心的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