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18年调整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8元。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24%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三)适当提高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下列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2017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农村养老保险金) 从2018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6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85元。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具体可咨询绍兴市社保中心。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曲屯路368号绍兴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13~15楼 电话:0575-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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