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范围】
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包括: (一)荆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二)自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简称灵活就业人员);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缴费标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根据参保对象的不同,分为三种: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具体缴费标准为: 用人单位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8%的比例缴费。职工工资总额按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口径计算。单位职工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般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无法认定工资总额的用人单位,一般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在职职工人数作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 职工个人以上年度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的比例缴费。职工个人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可选择按10%或5%的比例缴费,所需费用由本人承担。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缴费手续,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0%的比例缴费,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个人不缴费。 从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7年度荆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6430元,月平均工资为约3869.17元。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的月缴费基数按上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2017年度荆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的,按100%(3870元/月)计缴;高于2017年度荆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1608元/月)计缴。 【交多少钱】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870×8%=309.60元;个人:3870×2%=77.40元。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荆州市社保中心。 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太岳东路8号 电话:0716-1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