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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保亭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

2025-01-26 20:29
2021年保亭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和本省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2)用人单位为其从业人员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2021年保亭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1、生产需要提供如下:

(1)、住院发票、产前检查发票及明细清单(背面签名);

(2)、疾病证明(出院疾病证明);

(3)、单位银行帐号或个人银行帐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帐号);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男方参保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和出院记录或出生婴儿死亡证明。

(6)、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

2、人流、引产和上环(取环)及计划生育手术等需要提供材料:

(1)、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尿检、B超、手术,发票背面签名)

(2)、疾病证明(出院小结)。

(3)、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4) 、单位帐号单位银行帐号或个人银行帐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帐号)。

2021年保亭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在费用发生后6个月内应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申领手续。

2021年保亭生育保险能报销多少钱

生育医疗费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3)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具体可咨询保亭县社保中心。

保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海南省保兴中路21号4楼

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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