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1年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金所需材料(1)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登记证明; (4)个人用工档案(或与用人单位鉴定的用工合同)。 2021年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1.失业后原工作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证明,并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及有关资料报经办机构。 2.经办机构审核认定后,将结果通知失业人所在单位。单位在收到失业保险机构开具的《接受失业人员通知书》后,送交失业人员本人。 3.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4.经办机构在收到相关材料核定失业人员待遇标准及期限后,会告知失业人员,同时发给《失业保险手册》,建立《失业保险金发放卡》,失业保险金自办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 2021年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金有多少钱1、失业保险金按照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第13至24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2017年呼和浩特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760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