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钦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021钦州失业保险领取流程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2021钦州失业保险多少钱失业保险金按钦州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钦州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钦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失业保险费率降低,由3%降低至2%。 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3、失业保险费率降低不会影响个人福利待遇,还可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具体可咨询钦州市社保中心。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西钦州市永福西大街东泉大厦5楼 联系方式:0777-1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