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非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自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因自愿离职而导致失业。 【衡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资料核实 2.初审 3.复审 4.审核 5.登记发证 6.发放 【衡阳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 市本级及五区为1088元/月;七县(市)为961元/月。 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 ①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②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③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另: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南通市社保中心。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34- 地址:高新区芙蓉路18号(南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