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养老 | 医疗 | 生育 | 失业 | 工伤 | 公积金转移 | 劳动保障 | 五险信息 | 五险一金 | 公积金
当前位置:主页五险常识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就业失业登记的社保所,职工失业保险所

2025-01-27 11:02:43

1. 职工失业保险所

不需要。社保缴纳是企业申报的,只须知道员工的身份证号码就可以在社保申报系统成功申报。社保缴纳中包括五险,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计划生育保险等,按月扣缴。

办理失业登记须到、社保缴纳地劳动就业部门登记,符合要求的还可以办理失业补助金领取手续。所以办理社保(含失业)保险不须到劳动局办理。

2. 失业保险单位

失业保险是由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具体经办的业务,而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二层机构,目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要是负责经办失业保险待遇相关业务等工作,失业保险费征收的业务则由同级税务部门负责。

3. 职工失业保险所需资料

 一、失业保险在哪里办理

  新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在向市级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后,应及时将参保缴费人员花名册报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失业保险在哪里办理

  二、失业保险办理需要的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者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2、《社会保险登记表》(含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原件;

  3、《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花名册》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5、最近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6、税务部门缴费最近一个月的缴费凭证;

  7、U盘(用于拷贝失业保险软件)。

  三、失业保险办理的程序

  1、由单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文件;填写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式5份,填写失业职工登记卡一式4份,失业职工交1寸登记照片3张;

  2、由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这些文件、资料连同职工个人档案,报送所在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人员接到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的7日内,应到当地失业保险机构报到,领取《失业证》,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 事业单位失业保险

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所有事业单位不分隶属关系不分经费来源,不分职工身份,均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将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列入本单位支出预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失业保险费。

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费。

5. 失业社会保险

交了十年的社保,你的失业金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也就是两年。失业金领取多少是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来决定的。失业金是按月领取的,不能一次性领取,失业金指的是我们在职的时候缴纳过失业保险,那么在失业的时候,我们可以按月领取一份生活补助金,失业金最长领取不超过24个月,领取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失业金不能一次性领取必须按月领取。

6. 职工失业保险管理所

1

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查看电子社保卡信息】。

2

点击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查询所申领参保地是否开通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服务。目前全国所有省(区、市)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均已开通统一申领服务。

3

凡已开通服务的地区,可以点击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去申领”按钮,核实或录入参保地、银行账号等信息,就能完成申请。

7. 失业人员社会保险

1、 国家机关按应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

  2、 企事业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3、 已经参加失业保险的乡镇企业及其职工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费,乡镇企业按其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其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列支渠道

  城镇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行政事业费或单位自有资金中列支。

  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计算

  按《条例》规定新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单位,自单位成立之日到《条例》颁布之日的时间,视同单位缴费年限,与纳入失业保险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职工工作时间,视同个人缴费年限,与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

  1、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实行市地统筹。中央驻鲁单位、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济南军区、省军区所属事业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失业保险费的缴纳,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统一办理登记和征收。具体征缴、管理、使用办法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2、机关和财政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1999年度从单位支出预算中列支,自2000年1月起,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其他事业单位,从自有资金中列支。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3、失业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8. 失业保险站

宁波失业金可以一次性领取。

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满足条件的情形主要有以下:第一,单位单方解除;第二,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第三,其他非劳动者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关于第二项,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单位的新合同标准维持或高于原合同标准,劳动者主动不续签,没有失业金。只有单位不与其续签,或者新合同的待遇标准降低其不续签时才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按上述说法,首先,失业只不过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要条件之一,并且这个“失业”还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换句话说,如果我们平时是主动离职,或因本人原因并由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这种自愿性失业,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所以,员工主动辞职时一定要想清楚,这种情况下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2、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是指失业保险必须缴满一年,这一年并非像生育保险一样必须是连续的,中间是可以中断的。只要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失业保险已累计缴纳满一年即可。而且,失业人员前次失业时享受待遇期限有剩余的,可与重新就业、缴费后的享受待遇期限合并计算。

3、已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

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就是指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去相关部门办理失业登记。而各地情况又有所差别,以宁波市老三区(海曙、江东、江北)和鄞州区为例:海曙区、江北区办理失业登记,要前往区就业管理处(海曙区在顺德路136弄58号晶威大厦三楼、四楼,江北区在人民路272号),江东区和鄞州区可以到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所)办理。

失业保险是如何计算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按照当地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70~80%来确定的,宁波市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确定。因此,目前宁波市每月失业保险金为1040元。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也有明确规定,满1年的,可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1年以上的,1年以上的部分,每满8个月增发1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4个月(含4个月)不满8个月的,按照8个月计算,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必须提醒大家的是,上述期限计算是针对城镇户口的,而农村户口是一次性领取的,领取金额为按相同缴费时间的城镇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

其实在宁波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同时,政府还会有其它补贴,比如按现行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未参加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本人每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5%享受医疗补助金,参加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本人每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10%享受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9. 社会失业保险中心

不发放。 因为社保局周末不上班。 失业金都是有规定的每个月的特定时间拿,一般是在月中或者月尾,在15号左右或者30号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0. 职工失业保险所需材料

一、准备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员工花名册电子版(员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到本单位工作时间、工资)

5.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公章、法人章

二、到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分管的劳动就业局企业申报窗口申请开户,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两份并加盖公章。(开户申请时间为每月1至10号)

三、用申报后领取的企业失业账户名和密码登陆失业网页进行人员增加申报,分为第一次参保和续保两种,第一次参保者实际工资按照当地当年失业最低标准填写,续保按实际工资填写即可。业务提交后打印失业保险保险申报表三张和人员增减变更表一张,加盖公章后递交到劳动局申报窗口审核。

11. 职工失业保险所属于哪个单位

失业科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科室


电脑版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及网络整理,文章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更正,本站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公积金知识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