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新政公布以后,许多职工非常关心自己办理的贷款业务到底是执行现有政策还是新政策。昨日,成都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是办理新房贷款,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办理二手房贷款,则以银行柜台收件的时间为准。凡是11月1日前完成合同备案或者收件的,按照现有政策处理。” 此外,有些职工关心新政实施后若停缴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被计收罚息的问题。对此上述负责人表示:“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相关办法,减少职工因离职或其他原因暂时中断公积金缴存对贷款的影响。” 此次公积金新政的一大亮点是,11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等群体纳入了制度保障。 昨日,上述负责人向记者详细阐释了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存公积金的参与条件和具体方法:“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和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需要具有成都市户籍,并且男性需要在60周岁以下,女性在55周岁以下,自由职业者需要具备国家认可的执业资格,取得了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例如执业律师、执业医师等。”缴存的金额、比例等则参照一般单位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