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5日从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2014年1月起,襄阳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调,最高月缴存2548元,最低为164元,较2013年分别上调152元和20元。 依据2013年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今年襄阳市公积金月缴存额由原来的不低于144元调整为不低于164元(个人、单位合计,下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原来的不低于176元调整为不低于208元。 依据襄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襄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经测算,今年,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由原来的2396元调整为2548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参照此标准。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不变,最低不得低于16%(单位、个人各8%),最高不得高于24%(单位、个人各12%),经批准的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可执行各3%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今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调整年审至3月3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