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电 为了打击和防范部分不法中介利用小金额、小面积私产住房反复交易套取住房公积金,获取高额非法收益的行为,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文件规定,一套私产住房在同一年度内交易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购买该套住房的职工在该年度内,只能就其中一次交易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他交易的购房职工可在以后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上述交易的购房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尚未出售该套住房,文件将于2013年12月20日起实施。 政策出台后,在对不法中介做到精准打击的同时,对正常交易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构成任何影响。据有关专家对本市私产住房交易情况研究统计,本市历年住房市场交易规律是,居民在购买私产住房后,通常在至少5至6年后交易,在同一年度内交易两次或两次以上比例极小。(完)(王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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