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提高中低收入家庭贷款额度并放宽贷款年限 乌鲁木齐在线讯 乌市将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中低收入家庭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在现有政策基础上,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并放宽贷款年限。 4月18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08年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适当调整的规定。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乌鲁木齐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将来还款的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提高贷款额度、放宽贷款年限的具体幅度。 在18日的会议上,乌鲁木齐市副市长、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宏斌表示,今年乌鲁木齐要建6000多套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较之商业贷款,购房者可省息2.61%至2.97%。但根据规定,公积金贷款5万元,贷款年限不能超过8年;贷款10万元,贷款年限不能超过15年。由于中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收入普遍较低,公积金的缴存金额普遍较少,用现行政策计算出的实际贷款金额与职工买房所需资金还有一定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低收入家庭的贷款。 例如,王女士家人均月收入700元,买房时需要贷款6万元。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月收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等)计算,王女士只能贷款4.5万元,与她需要的数额还有一定的差别。 去年,针对乌市中低收入家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少而申请贷款额度不足或因条件限制而不能贷款的问题,经批准,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允许家庭成员(不超过2人)住房公积金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另外,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半年(此前是连续缴交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也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乌鲁木齐计划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亿元。2007年为7359名职工发放贷款9.38亿元,中低收入家庭占到50%以上。截止到2007年底,乌鲁木齐共为3.86万名职工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0.17亿元。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张鸿参加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