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办社保卡在哪里,连江社保卡在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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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来连江行政中心的医保窗口,在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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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1是福州市区号。
福州市,简称“榕”,别称榕城,是福建省下辖地级市、省会。西邻南平、三明,北接宁德,南接莆田,福州历史悠久,新石器时代晚期昙石山文化至中原商周时期的黄土仑类型表明闽族先民们已在此以渔猎、采集,或从事原始农耕,使用磨制石锛、石斧、石刀等石器;已掌握纺织、制陶等生产技术和相应的装饰艺术。
福州城在五代非常繁荣,城池的扩建将乌山、于山、屏山圈入城内,从此福州也得名“三山”。此时的佛教在福州的发展也很迅速,中国南方现存最早的木构建筑—华林寺大殿就建于这一时期。福州族群也在隋唐五代时期逐渐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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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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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约
福建省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平台预约
电话预约
福建省公立医院统一预约诊疗挂号电话:12320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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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诊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医保卡)、就诊卡(如果有)、病历本、过往病例过往检查单
就诊流程
门诊导诊,挂号(可网上、电话预约,请提前半小时到门诊取号)按医院指示到对应诊室候诊就诊
门诊检查
医生开具检查单后,先缴费,排队检查,出结果后回门诊看医生
打针 / 取药
医生开具处方后,先缴费,携带缴费凭条到注射室打针/药房取药
5. 连江县社保中心电话号码
本地户口都可以,自己交保社保的,现在国家出台了一些政策,就是户籍不在本地的都可以在当地办社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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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如下:
一、须办证照
(一)《营业执照》
(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四)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备案登记表
二、申请材料
除特别说明之外,材料均为一式一份。
(一)有限公司设立提交材料
1、《开办游泳馆申请书》(有限公司用)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董事、监事、经理和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5、住所使用证明。
(1)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属于自有房产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县(市、区)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管委会)或者居(村)委会等机构出具的场所证明。
场所证明内容须包含场所的具体地址、权属主体以及出具机构同意该场所用于经营用途的意见。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租赁(借用)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和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借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和宾馆、饭店(酒店)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市场铺位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铺位租赁合同和市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属城镇房屋的,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对利用住宅从事电子商务、设计策划、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信息服务、管理咨询等不存在安全隐患、环境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身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市场主体。
办理工商登记时,可免予提交业主委员会或者居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提交包括遵守相关法律规定,遵守公序良俗,若存在污染、扰民等情形,主动消除不良影响,并办理住所变更登记的承诺。
6、《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
(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提交材料(已整合至申请书,无须另行提交材料)
(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提交材料
1、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附件1-1申请人自行检查提供或检验机构、认证机构检查出具,需要合格证明的须出具合格证明)。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不从事游泳培训的无需提供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相关材料。
3、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溺水抢救操作规程、溺水事故处理制度、救生员定期培训制度以及治安保卫、安全救护、卫生检查、设备维修、人员服务岗位责任制度等)书面材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提交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2、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消防产品供货证明及消防产品目录;
3、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材料抽样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6、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7、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钢结构防火涂料喷涂施工记录,建设单位组织的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说明等文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