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单位年度社保缴费查询,单位社保费缴纳情况查询
- ·下一篇:社保卡金融功能,社保卡金融功能怎么激活
扬州社保申报,扬州社保申报基数
1. 扬州社保申报基数
2021年7月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
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2021年7月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口径》,其中规定:
职工养老保险:2021年7月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
2. 扬州社保申报基数查询
一、2020年扬州社保缴费基数
1、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职工社保缴费基数通常是按职工本人工资确定的,不过会确定上下限的标准。
2020年扬州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按16800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按2550元执行。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按2550元执行。
二、2020年扬州职工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不缴纳。
3. 扬州社保基数调整3800
扬州社保2021年缴费基数
1.
2021年7月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
2.
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3.
2021年7月,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4. 扬州社保公积金基数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适用区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调整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调整前需先完成2021年12月份住房公积金汇缴。
(三)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调整后,不得再次变更。
(四)单位在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五)单位需要拷贝缴存信息的,可登录中心网上业务大厅下载,也可由已在中心登记备案的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任一业务服务网点拷贝
5. 扬州社保申报基数是多少
一、2021年7月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
二、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2021年7月,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6. 扬州社会养老保险基数
2021-2022年扬州市社保缴费基数档次、标准
扬州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会在每年7月根据上年度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是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89号)等文件而进行的。
扬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9935元/月确定,下限3125元/月确定。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7. 扬州社保缴纳比例及基数怎么计算
2021-2022年扬州市社保缴费基数档次、标准
扬州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会在每年7月根据上年度江苏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此次调整是根据《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省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89号)等文件而进行的。
扬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9935元/月确定,下限3125元/月确定。
8. 江苏扬州社保基数最低是多少
缴费标准
(一)
灵活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
1.缴费基数
2021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共分12个档次,最低缴费基数为3800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0586元。由缴费人自主选择合适的基数档次缴费。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受疫情影响,灵活就业人员(含2021年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2021年12月底前补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20.1-2021.6缴费标准执行。
2.变更缴费基数档次
缴费人自主变更: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选择变更缴费基数档次。
前台申请变更:缴费人到银行网点和纳税服务大厅前台,申请变更缴费基数档次。
(二)
灵活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11%)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缴费基数为3368元。2021年7月起,缴费基数调整为3800元。
9. 江苏省扬州市社保基数
2021-2022年扬州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2021扬州养老金上调最新政策,2021扬州养老金调整时间,2021年扬州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上调标准。参加扬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2020年度扬州市基本养老金调整全省实行统一办法,分为固定额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同时对高龄人员适当倾斜。
01、固定额调整部分
固定额调整部分为统一按照每人每月34元增加。
0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
统一按本人缴费年限分段增发。
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
缴费年限16年至25年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
缴费年限26年及以上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
按上述办法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03、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部分
与本人养老金挂钩调整部分为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养老金的1.4%增加。
04、适当倾斜部分
对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45元;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35元。
今年的养老金调整办法相比去年有两个方面的变化:
01、加大了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的力度
对缴费年限26年及以上部分,由去年的每满1年每月增加4.8元调整为5元,提高了0.2元,进一步凸显了养老保险待遇鼓励“长缴多得”的原则;
02、今年上半年退休的企业职工不再像往常一样参加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此调整主要考虑是,过去我省上半年退休的企业职工是按上年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计发基本养老金,而不是按当年的计发基数计发基本养老金。为此,经请示人社部同意,过去对上半年退休的企业职工,采取了参加退休当年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做法,这是一个阶段性措施。
10. 扬州的社保缴费基数
一、2012年度(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2880元,下限为2025元。上限按年度内累计月平均计算。
二、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2012年度缴费基数一档为24637元、二档为27374元、三档为31667元、四档为35890元、五档为40505元、六档为45987元。
三、2012年度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缴费工资基数为每月59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