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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社保卡报销比例,贵州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1. 贵州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按照《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支付待遇标准的通知》(筑医保发〔2019〕30号)和《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市财政局关于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筑医保发〔2019〕68号)文件规定,政策简介如下:
(一)基本医保待遇
1、普通门诊待遇:各区(市、县)域内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村级(含卫生服务站)达70%、乡镇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60%、一级和二级达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400元/年。
2、特殊门诊待遇:建立慢病疾病门诊和重大疾病门诊保障制度。
3、基本医保住院待遇:普通住院合规费用报销封顶线每人25万元/年,合规费用报销比例1级、2级、3级医疗机构分别达到77%、75%、60%。
(二)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赔标准为7000元。分段赔付比例为7000元(不含7000元)-60000元60%,60001元-90000元65%,90001元以上70%。医保扶贫对象大病保险待遇继续按《贵阳市医疗保障扶贫行动实施方案》执行。
2. 贵州医保报销比例怎么计算
贵阳市城乡居民就医报销比例是按照医院等级进行的划分,三级医院报销合规费用的60%,二级医院报销合规费用的75%,一级医院报销合规费用的77%。
3. 贵州省医保和贵阳市医保报销比例
职工报销比例2020年是,老年人年满60岁以上是按80%,年轻人一般是按60%报销,有的报销比例是看病情的大小来报销的
4. 贵州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毕节 职工 医保 报销 标准,2020-2021年毕节医保疗保险 报销 比例 ? 一、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 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元;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800元,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 退休 人员 为700元,满70周岁 退休 人员 为600元。 报销比例: 三级 医院 报销比例为55%;
5. 贵州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钱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额度门诊报销2000元,住院报销17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额度门诊报销,20000元住院报销30万元扩展资料,报销范围一基本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6. 贵州省内医保报销比例
参保在职职工使用甲类药品及甲类诊疗项目在一级医疗机构个人负担3%,二级医疗机构个人负担4%,三级医疗机构个人负担9%。参保职工在省医、贵医及省肿瘤医院就诊的个人负担14%,持特殊门诊医疗证的在职职工个人负担12%。退休职工按在职职工个人的50%计算。
7. 贵州居民 医保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点保障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待遇。设置住院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和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以及最高支付限额。住院或门诊大病治疗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确定为:
1、一级医院(含社区医院):50张床以下的为150元;50张床以上的为200元。
2、二级医院为500元。
3、三级医院为800元。
4、省医、贵医附院为1400元。
对于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住院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
1、一级医院(含社区医院):50张床以下的为75元;50张床以上的为100元。
2、二级医院为250元。
3、三级医院为400元。
4、省医、贵医附院为700元。
在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费用,按医院级别设置不同的个人负担比例:一级医院(含社区医院)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40%,个人自付60%。
住院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参保第一年为4万元,逐年递增。连续缴费年限每增加12个月,其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增加1%,最高支付比例为80%。连续缴费年限每增加12个月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增加0.15万元。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范围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确定,参保居民按规定在门诊治疗十七种特殊病种疾病的享受住院待遇
8. 贵州省医保和市医保报销比例
2022年贵州城乡医保的保险分为三个档次,一档报销比例为百分之九十,二档报销比例百分之六十,三档报销比例为百分之四十五,其中,一档包含了住院等
9. 贵州省级医保报销比例
一)基本医保待遇
1、普通门诊待遇:各区(市、县)域内门诊统筹的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村级(含卫生服务站)达70%、乡镇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60%、一级和二级达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400元/年。 2、特殊门诊待遇:建立慢病疾病门诊和重大疾病门诊保障制度。 3、基本医保住院待遇:普通住院合规费用报销封顶线每人25万元/年,合规费用报销比例1级、2级、3级医疗机构分别达到77%、75%、60%。
(二)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赔标准为7000元。分段赔付比例为7000元(不含7000元)-60000元60%,60001元-90000元65%,90001元以上70%。
10. 贵州社保报销医疗费用比例
只要你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并且是在贵州指定地区三甲以上医院就医,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门诊治疗费在帐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报销100%,住院报销80%以上。
11. 贵州省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
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3、二次报销比例
“二次报销”后还可能有“再次报销”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
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4、报销额度
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其基本医保的年度支付限额为12万元,大病保险的支付限额为25万元。因此,参保者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在职人员累计超过2000元,2000元以上的部分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50%,个人自付50%。
2、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1300元以上的部分布满70周岁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70周岁以上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住院报销比例:
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支付比例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