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去年3月,我爱人从沈阳来到北京工作(户口在沈阳),他在一家IT公司工作快半年了,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要和他签两年合同,违约金是未履约的月数*月薪,现在工资大概是5000元左右,也没有任何保险公积金等。 我想问一下,公司规定的违约金是不是太高了? 另外我爱人和他公司之间算不算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该给他支付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吗? 解答 首先,您爱人与该公司肯定是事实劳动关系,自然应当为她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其次,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你只说了一个公式,所以不好直接认定高低。违约金一般是不超过本人前12月工资的标准。 |